写给丈夫的离婚信怎么写有固定的要求吗,有哪些法律规定呢

时间:2024-03-29 作者:酒泉律师


1、写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等;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;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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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涉及到很多方面,你具体想问哪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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